湖南工学院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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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及规模:****学校酃湖校区东侧,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总建筑面积8940.96平方米,地上4层,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室外附属设施。本项目概算工程费用3464.62万元,资料完整。

工作内容:完成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审核、施工招标清标工作、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完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2639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详情: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

****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1项

263900.00

263900.00

****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工程造价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投标人须具有财政****事务所执业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含)。联合体各方应至少满足特定资格条件中的任一项,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为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方权利与义务;

(3)如联合体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将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任务的企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8月26日起至2025年9月2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开发区青峰街12****花园二期203)。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3)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资格证书;(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注:在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原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 9:30时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9月9日 9:30时标书代写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开****开发区青峰街12****花园二期203)。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衡花路18号;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0734-****029。
代建单位:**省华誉建设****公司;
地 址:**市**区潇湘南路一段182****中心S4栋17楼1702-1705室;
联 系 人:陈旭;

电 话:0731-****793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青峰街12****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073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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