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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检测能力提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工程按照环评的要求,落实了相关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立了相应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可通过环保验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LED检测能力提升项目(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LED检测能力提升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新****开发区**东路2168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奥
联系电话:181****3723
通讯地址:**省****新****开发区**东路2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