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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5〕10号
佛****改革局关于沿江片区沥桂人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报送沿江片区沥桂人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请填写),同意实施沿江片区沥桂人行**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大沥镇**水道灯湖中轴**公园。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沿江片区沥桂人行**工程位于联河大桥与****中心位置,跨越**水道,衔接大沥镇与桂城街道**绿地,连接贯通两岸**公园慢行系统。桥梁全长约 245m,桥梁全宽为 14.4m~7.4m。桥上设置装饰构件、观景平台、景观小品及相应的灯光亮化设施。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景观工程、监控工程、照明工程、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四、项目技术标准:(请填写)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647.83万元,其中:工程费7977.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0.71万元、预备费459.4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请填写)安排解决。
六、项目单位:****。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九、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佛****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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