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商请审批**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片区、**片区。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服务中心、公办托育机构,****幼儿园等,提供公办性质托育托班约40个,托位约650个。其中:****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中心,提供公办性质托班9个、提供托位150个,开设乳儿班、托大班、托小班;配套建设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用房、产品研发和设计用房、婴幼儿早期发展用房、儿童活动操场及设施、教具等附属设施工程;改造10****幼儿园部分教室为托育班级,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提供公办性质托班22 个、提供托位约350个,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所及设施、教具等附属设施工程;**公办托育机构,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提供公办性质托班9个、提供托位约150个,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所及设施、教具等附属设施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事项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