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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恳请批复**茶叶批发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尤顺安〔2025〕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茶叶批发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茶叶批发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台溪乡清溪村、大头桥村、**村。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茶叶批发市场一幢,建筑面积19980平方米(包含茶叶交易区11000平方米,****中心5980平方米,茶旅融合休闲区3000平方米)。建设茶叶文化体验区一幢3500平方米,****中心一幢316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停车位、充电桩、电气、消防等配套设施工程。
五、项目投资资金及资金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5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