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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251390W/202507-00059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梅渚镇周家村2025****基地配套建设到村产业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发改审批〔2025〕111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7-09 | 发布日期: | 2025-07-09 |
| 关键词: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
一、你单位《关于梅渚镇周家村2025****基地配套建设到村产业项目立项报告变更的函》(梅函〔2025〕48号)收悉。因土地报批相关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变更该项目建议书的项目内容(项目编码:****)。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梅渚镇周家村2025****基地配套建设到村产业项目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梅渚镇周家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占地面积400㎡,3层,总建筑面积约1000㎡的独立建筑一****服务中心用房),生态停车场1000㎡及配套电路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21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县2025年度第四批衔接资金(市级第一批)160万,不足部分由周家村自筹。
六、请据此批复,在做好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相关工作后,编制项目可行性****发改委审批。
七、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此文件生效之日,发改审批〔2025〕85号文件失效。
此复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