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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万汇颐****公司按照要求递****药店协议管理的申请,并提交了相关资料。8月25****保障局牵头,由纪检委、卫健委、市****小组,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医保规〔2023〕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县万汇颐****公司进行了现场评估,现场综合评估分值96.33分,评估结果合格。按文件要求,现将评估合格的**县万汇颐****公司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自公示发出之日起计算),如对**县万汇颐****公司纳入****药店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纪委****保障局投诉反映。对公示无异议的,****医疗机构准入手续。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98-****304****纪委****纪检组)
举报电话:0998-****488(****)
地址:塔什库尔干镇塔什库尔干路034号
附件:2025年申请准入塔什****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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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