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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6 |
| 名称: | ********卫生中心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 |
| 主题词: | |||
****中心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一栋地上十层、地下二层的住院门诊大楼,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1965平方米。主要设备为医用配套设施、变压器、空调、水泵、通风、照明、电梯、厨房电器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后,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223.82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50.36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4.83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09吨。三级医院单位面积电耗指标不高于88.85千瓦时/(平方米﹒年),三级医院单位面积能耗指标不高于10.9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三级医院单位人均电耗不高于1391.01千瓦时/(人﹒年),三级医院单位人均水耗不高于39.19立方米/(人﹒年),地下车库单位面积电耗指标不高于8.78千瓦时/(平方米﹒年)。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