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审〔2025〕89号
****改革局关于**市**区高铁沿线(南口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梅****人民政府:
《关于报审**市**区高铁沿线(南口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市**区高铁沿线(南口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南口镇,涉及梅龙高铁、梅华路、梅瑶路沿线,范围包含南口镇金声村、锦湖村、葵黄村、侨乡村、群达村、维山村、东坑村、**村、长山村、**村、锦鸡村、葵岗村、瑶燕村、仙湖村、龙塘村、南龙村、潭江村等。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停车场5处约4500平方米,建设充电桩约41个,单个充电桩容量为60kW,总安装容量2460kW;(2)建设完善沿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包括改造提升农产品展销、电商中心4座约2430平方米;建设休闲驿站约2000平方米;****中心3座约6900平方米;****服务中心约2150平方米;提升改造生态公园约100亩;****停车场2处约400平方米。(3)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约11750平方米(普通民房约6250平方米,****中心约5500平方米),装机容量约2350kW,逆功率保护+余电上网计量,380v低压并网(多接入点);(4)梅龙高铁(南口片区)沿线隧道口至**西站,包含进城大道、梅瑶路、梅华路、省道S223线可视范围内农房外立面微改造约30万平方米,三线整治约2500米,沿线环境提升改造约3400平方米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6763.00万元,其中:工程费1287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93.00万元、预备费768.00万元、建设期利息630.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政府专项债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梅****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财政局、****建设局、统计局,**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张贤亮同志。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国家、省相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核准。 2、该项目总投资16763.00万元,其中:勘察费114.00万元,设计费448.00万元,**工程费12872.00万元,监理费269.00万元,其他费3060.00万元。 核准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全部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方式。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