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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区府前大道41******局梅****登记中心权籍调查部
联系方式(电话): 0753-****087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 1 |
罗桂贤、谢**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市**区程江镇周塘村黄泥塘 |
土地:171.63 房屋:366.21 |
****基地/住宅 |
****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