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厅、****委员会关于加强主要支流整流域治理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主要支流整河流治理前期工作,按照系统治理的观念,**市拟委托1家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第三方承担普渡河整河流治理可研报告汇编工作,现将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普渡河整河流治理可研报告汇编工作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汇总普渡河涉及的**区、**区、**市、**县、禄劝县5个县(市、区)的可研报告成果,编制普渡河整河流治理可研报告;(二)报告****水利厅审查后报长江委复核,复核通过后按程序报相应审批权限的发改部门审批。
三、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 (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公司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
3. (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保障专用收据;****公司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
(二)具备履行项目内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具备开展河道可研项目编制工作的突出经验材料。
(四)参加购买服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时间和质量要求
承接主体与****签订协议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水利基建项目评审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
五、预算金额
预算经费为55万元以内。购买服务的经****委员会下达的“2024年第二批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中列支列支。
六、注意事项
请有意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于2025年9月1日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规划计划处。
公告有效期为: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日。
联系人:李文欣
邮箱:****@qq.com
电话:****3701
****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