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配套材料用记录仪主板、摄像手电(红黄)主板、摄像手电(红黄)可视化组件材料、保护器配件等和雄商铁路**项目用不间断电源(UPS)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
****公司****生产配套材料用记录仪主板、摄像手电(红黄)主板、摄像手电(红黄)可视化组件材料、保护器配件等和雄商铁路**项目用不间断电源(UPS)
2、成交候选人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 1 | 记录仪主板 | **** |
| 2 | 摄像手电(红黄)主板 | **市****公司 |
| 3 | 摄像手电(红黄)可视化组件材料 | **市宝****公司 |
| 4 | 保护器配件 | 流标 |
| 5 | UPS不间断电源 | 安高铁路****公司 |
3、公示期
3.1.否决情况:包件2投标人**市****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3.供应商资格要求“3.1.2制造商须满足:包件1-包件4(1)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包件3投标人**市****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3.供应商资格要求“3.1.2制造商须满足:包件1-包件4(1)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包件4投标人**智****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3.供应商资格要求“3.1.2制造商须满足:包件1-包件4(1)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
包件4投标人****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3.供应商资格要求“3.1.2制造商须满足:包件1-包件4(1)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故否决其投标。剩余一家投标人******公司,****小组一致认为不具备竞争性,该包件流标。
3.2.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8月26日15:00至2025年8月29日15:00,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按照《****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竞商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山****车站街30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31-****19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
联系人:徐女士(0531-****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