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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复建道路工程(琼中县)征收(收回)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第六批次情况公示 (第二榜)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结合《关于申请制定**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复建道路工程(琼中县)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 作方案的函》(琼中交通函〔2025〕9号)及《琼****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复建道路工程(琼中县)征收(收回)土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函〔2025〕20号)政策法规要求,**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复建道路工程(琼中县)征收(收回)土地征地范围内青苗及地面附着物的清点工作已结束。现将清点青苗及地面附着物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征地工作组联系,逾期自负。 | ||||||||
| 联系人:李敏 王调调 联系电话:****0233 公示时间(五天):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8月30日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物主姓名(单位) | 作物名称 | 作物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补偿标准 | 备注 |
| 1 | ****政府 | 王开孔 | 沉香 | 胸径6-9厘米 | 149 | 株 | 评估价为准 | |
| 沉香 | 胸径3-6厘米 | 160 | 株 | 评估价为准 | ||||
| 沉香 | 胸径3厘米以下 | 100 | 株 | 评估价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