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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交通综合窗口受理的旅游客运运力新增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人:**市****公司。
申请事项内容:新增运力3辆。
公示期限: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后结束。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服务中心交通综合窗口。意见或建议请署名并附相关证据或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名),并将复印件发至邮箱。
地址:**省**市**区**东路8****中心交通综合窗口,邮编:245000;电话:0559-****621;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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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