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段莘水流域江湾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7.13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 1 |
**县**段莘水流域江湾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807.13元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jx.****.cn/index.html)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1)本项目依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资格审查环节采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方式的,可不再逐条提供以上相应资格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询价文件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时间)
地点:**县紫****中心4单元7楼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公开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 点:****交易中心**中心(**县**镇清华路文公大桥北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红谷滩新区江报路唐宁街B座19楼
联系方式:0791-****1616
2.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政府
地址:**县江湾镇
联系方式:152****100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蚺城街道田岭路6-5号
联系人:曹女士180****0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