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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市城乡供水一****水厂道路)****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的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未详尽处,可直接到我局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605办公室咨询。
地块位于**市榜圩镇春德村,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水库,西接村庄道路,****水厂,距离榜圩镇约13公里,用地面积约为2078.98平方米,约3.12亩。
规划地块区位示意图
规划用地的用地代码为1301,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
土地使用规划图
1、容积率
容积率即规划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地块总面积之比,以上限控制。
2、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即规****基地总面积与地块总用地面积之比,以上限控制。
3、绿地率
绿地率即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综合与地块总用地面积之比,以下限限控制。
4、建筑限高
建筑限高即规划范围内建筑最高控制线,以上限控制。
具体控制指标见下表: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不可兼容用地类型(负面清单) |
用地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 **** |
1301 |
供水用地 |
- |
2078.98 |
≤0.8 |
≤45 |
≥30 |
≤24 |
规划地块法定图则
四、意见提交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该规划有异议,均可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我局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意见征求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视为对本项目详细规划内容无异议。
意见征求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
联系单位电话:****(0776-****105)
电子邮箱:****@163.com
****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