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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0913-****376传真:0913-****501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省**市华城南路西段 邮编:714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 1 | **市翁峪河陇海铁路至310国道段山洪沟治理工程 | **市华山镇 | **** | ******公司 | 2025.8.18 | 报告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