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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乡镇规范性文件,批复 | 内容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2025-08-26 10:27:59 | 生成日期:2025-08-26 10:27:59 | |
| 2025-08-26 | 废止时间:||
| ****政府办 | 文 号:灵环建〔2025〕25号 | |
| 【告知承诺制审批】关于****钨合金渔坠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有关规定,经****申请并承诺,我局于2025年8月25日对其“钨合金渔坠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环评审批决定及其提交的承诺书、环评文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办理部门:****中心一楼C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57-****039
地址: **县双拥路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