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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服务局城建环保****服务大厅E区),邮编:716000
联系电话(传真):0911-****705 邮箱:****@qq.com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
| **气田第四净化厂检修期二氧化碳尾气处理及南50集气站改造工程 | **市**区、**县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在第四天然气净化厂**1套酸气掺混、外输设备,在南50集气站**1套脱水橇尾气焚烧处理装置,及其他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 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1万元,占总投资的10.73%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
附件:
**气田第四净化厂检修期二氧化碳尾气处理及南50集气站改造工程-完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