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众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处理15万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中心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绿色建材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临1号(站街镇**村);
(4)项目性质:**;
(5)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总计为26788m2(合40.128亩),总建筑面积为2472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储罐区和综合楼等。**油基岩屑热裂解系统2套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处理年处理油基岩屑7.5万吨,沾油废弃物0.5万吨,医药废渣2万吨,年收集、暂存其余危险废物5万吨(如废矿物油、乳化液、废活性炭等,仅收集、暂存交由下游有综合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在本项目厂区内进行处置),年产陶粒10万立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年处理15万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厂房。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年产陶粒10万m3/a生产厂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杨鲲鹏
联系电话:138****3344
单位地址:**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绿色建材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临1号(站街镇**村)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赵宁
联系电话:137****1088 邮箱:****@qq.com
单位地址:**省**市**区兴关路44号1单元3层1号[兴关社区]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公众何以登录本公示下载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按规范要求填写并提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2年3月19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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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