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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规划局(林业局) | 组配分类: | 自然**和规划公示公告 |
| 标题: | 关于合成气**绿色智能综合利用项目规划方案局部调整的公示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规划局(林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5-08-19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
| 审 核 人: | 初审:于怡 复审:汪洋 终审:柳兆红 |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同意合成气**绿色智能综合利用项目规划方案局部调整。****园区临鲖**侧、人民**侧,项目总用地面积31462.8平方米(合47.19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合成气**绿色智能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公司、****公司。
原规划方案审批情况:原规划方案于2020年8月份审定,主要建设产品罐区、双氧水生产工段、变压吸附提氢工段、配制及污水预处理工段、中间罐组、空压站、分控室、变配电室、循环水站、泡沫站、初期雨水池、外管等建(构)筑物。
本次拟调整内容:1.双氧水生产工段二,由地上四层调整为地上三层,占地面积791.01平方米调整为2855.87平方米,建筑面积3229.70平方米调整为3372.01平方米。2.变压吸附工段,占地面积891平方米调整为554.33平方米,建筑面积891平方米调整为380.88平方米。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建(构)筑面积14870.03平方米,地上建(构)筑面积14496.14平方米,地下建(构)筑面积373.8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2289.1平方米。容积率0.71,建筑系数41.65%,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未设置绿地。
现对该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8月19日到2025年8月25日。周边单位及社会各界如对该项目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我局,公示结束之后,我局将综合各方意见,作出是否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的决定。如因版面有限无法看清,可到我局查询。
联系人:汪工 顾工
联系电话:0558-****766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县政府网站。
地址:****政府南楼2层212室。
详见附件:规划总平面图
****规划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