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阳城县江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监理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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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县江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监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釆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新**城县江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监理

1.2采 购 人:****

1.3釆购代理机构:****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对**县江河全段、支流干丈沟河及支流上戏河共36.9千米河道范围内存在淹没、水毁风险的10.212千米河道进行治理,其中:**堤防2.457千米、原堤防加高0.095千米、堤脚防护1.582千米;护岸工程7.648千米、漫水桥改造工程4座和**消能护坦1处等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7采购编号:****

1.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2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工程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

2.3项目地点:**县东冶镇高石村、江河村、月院村、窑头村、郎庄村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注册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信誉要求:****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其他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30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在****获取采购文件。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总监理工程师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并携带本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受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2****9114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郎女士

电 话:133****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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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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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阳城县江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监理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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