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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3********103783J | 建设单位法人:张萍 |
| 倪励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红谷滩区 |
| 红谷滩新区**湖片区JLH703-C02(国体大道以西、**大街以北)地块 |
| ******湖分院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Q841-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红谷滩区 红谷滩新区**湖片区JLH703-C02(国体大道以西、**大街以北)地块 |
| 经度:115.796947 纬度: 28.60206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0-30 |
| 洪环审批〔2017〕2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1644.57 |
| 150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3********103783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3********103783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6MACDXR8T2Y | 竣工时间:2025-02-2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病床1100张(标准病床800床,康复病床300床)、接诊能力(门诊4000人/d,急诊400人/d) | 实际建设情况:病床1100张(标准病床800床,康复病床300床)、接诊能力(门诊4000人/d,急诊400人/d)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环境风险防范 1.项目涉及安全、消防等方面事项应报请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2.鉴于备用发电机燃料柴油为可燃液体,为此,你单位应加强柴油储存、使用的管理,加强对危险品(柴油)储罐的安全管理和设备、管网的日常检查,并控制柴油最大储量,做到即运即用,降低风险,同时建立防火管理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并配备事故处理设备与人员,防止火灾和污染事故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 1.项目的排水系统须实施雨污(废)分流。 2.一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后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池)处理后外排,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 对污水处理设施及管道、危废暂存库等严格按报告书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防腐措施,防止项目运营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废气污染防治 1.****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设备处理,****中心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应远离周边敏感点。 2.项目设3台6t/h燃气锅炉(两用一备),锅炉烟气接至康复楼楼顶高空排放。烟囱高度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 4.项目所设柴油发电机的选用应参照《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20891-2014)规定的要求,燃油烟气经单独烟道排放,排气口应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并高于地面2.5米以上。 5.地下停车场排气口的高度应严格按照设计,高于地面2.5米以上,地下车库的换风频率不低于6次/时,以减少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含病原体废气通过中央送风空气净化消毒系统处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 1.项目应选用低噪声型的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设施产生的噪声不影响周围环境敏感区。 2.建筑物外窗应采用通风隔声窗,加强绿化,降低外环境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须分开收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应设立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并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收集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容器盒和周转箱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并标明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 2.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栅渣等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餐饮废水经隔油产生的油脂、餐厨垃圾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七)施工期环境保护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采取平整、压实、设置沉沙池和拦土墙等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施工建设期应实施围挡作业,采取建筑材料加盖篷布、定时洒水、及时清扫废物、运输车辆加盖密闭运输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3.施工期间应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在紧邻敏感点的施工场地处设置移动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开工前15日须就施工期间环境噪声排放向我局进行申报登记,同时申请办理《建筑施工噪声临时排放许可证》,禁止在夜间20:00至次日8:00及午间12:00至14:00期间施工,如确需连续作业则应当在作业前另行向我局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连续作业。 (八)排污口规范化 按国家环保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在厂区外设置废水采样。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涉及安全、消防等方面事项已报请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已设置医疗废水应急事故池;加强二氧化氯发生器的管理、加强柴油储存、使用的管理,柴油储罐周围设置围堰,并控制柴油最大储量,加强燃气锅炉的管理,同时建立防火管理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并配备事故处理设备和人员。 2、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和经隔油后的食堂污水。 1)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池)处理后外排,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池)处理后外排,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3)经隔油后的食堂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池)处理后外排,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3、已通过合理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液、化粪池、隔油池、衰变池、污水处理站位置,做好危废暂存间废液、污水处理站的分区防渗、维护和定期检测。 4、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及含病原体废气。 1)锅炉废气,经排烟通道排至康复楼的屋顶排放;2****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m高排气筒外排;3)食堂油烟废气,经风机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经排烟通道排至所在建筑的主楼楼顶高空排放;4)备用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烟通道送至所在的病房楼的主楼楼顶排放;5)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由风机抽送,经设置于院区绿化带中的通风口排口;6)含病原体废气经中央送风空气净化消毒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泵、污泥浓缩机和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设减振基础,四周及顶部安装隔声屏障;建筑物外窗采用通风隔声窗,加强绿化等综合措施。 6、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药物(药品)废紫外灯管生活垃圾、餐饮废水经隔油产生的油脂以及餐厨垃圾等。 1)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均经分类收集暂存于专门的医疗废物仓库中,定期送有资质运营单位处理;2)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运营单位处理;3)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栅渣消毒脱水后经包装密封后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库进行临时贮存,定期送往有资质运营单位进行处理;4)生活垃圾袋装后运往项目地下室的垃圾收集点中暂存,****填埋场填埋;5)饮废水经隔油产生的油脂以及餐厨垃圾,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梯、医疗废物暂存库和垃圾房,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占地面积120㎡;污水处理站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生活垃圾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垃圾房占地面积256㎡。 7、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固定噪声源、固体废物贮存和排气筒已按照《**省排污口设置与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建设,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接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图形标志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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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池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和经隔油后的食堂污水。 1)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池)处理后外排,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池)处理后外排,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3)经隔油后的食堂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池)处理后外排,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 在验收监测期间,外排废水中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动植物油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CODcn、BODs、SS等指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
| 1 | 喷淋塔、活性炭吸附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及含病原体废气。 1)锅炉废气,经排烟通道排至康复楼的屋顶排放; 2****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3)食堂油烟废气,经风机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经排烟通道排至所在建筑的主楼楼顶高空排放; 4)备用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烟通道送至所在的病房楼的主楼楼顶排放; 5)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由风机抽送,经设置于院区绿化带中的通风口排口; 6)含病原体废气经中央送风空气净化消毒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锅炉烟气中的SO、烟尘、NOx、烟气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锅炉中燃气锅炉标准;污水处理站臭气中的NH、H2S、臭气浓度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污水处理站四周无组织NH、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泵、污泥浓缩机和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设减振基础,四周及顶部安装隔声屏障;建筑物外窗采用通风隔声窗,加强绿化等综合措施。 |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昼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1 | 对污水处理设施及管道、危废暂存库等严格按报告书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防腐措施,防止项目运营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 已通过合理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液、化粪池、隔油池、衰变池、污水处理站位置,做好危废暂存间废液、污水处理站的分区防渗、维护和定期检测。 |
| 1 | 1.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须分开收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应设立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并做好防渗、防漏等措施。收集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容器盒和周转箱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并标明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 2.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栅渣等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餐饮废水经隔油产生的油脂、餐厨垃圾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药物(药品)废紫外灯管生活垃圾、餐饮废水经隔油产生的油脂以及餐厨垃圾等。 1)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均经分类收集暂存于专门的医疗废物仓库中,定期送有资质运营单位处理;2)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运营单位处理;3)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栅渣消毒脱水后经包装密封后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库进行临时贮存,定期送往有资质运营单位进行处理;4)生活垃圾袋装后运往项目地下室的垃圾收集点中暂存,****填埋场填埋;5)饮废水经隔油产生的油脂以及餐厨垃圾,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梯、医疗废物暂存库和垃圾房,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占地面积120㎡;污水处理站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生活垃圾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垃圾房占地面积256㎡。 |
| 1 | 1.项目涉及安全、消防等方面事项应报请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2.鉴于备用发电机燃料柴油为可燃液体,为此,你单位应加强柴油储存、使用的管理,加强对危险品(柴油)储罐的安全管理和设备、管网的日常检查,并控制柴油最大储量,做到即运即用,降低风险,同时建立防火管理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并配备事故处理设备与人员,防止火灾和污染事故发生。 | 项目涉及安全、消防等方面事项已报请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已设置医疗废水应急事故池;加强二氧化氯发生器的管理、加强柴油储存、使用的管理,柴油储罐周围设置围堰,并控制柴油最大储量,加强燃气锅炉的管理,同时建立防火管理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并配备事故处理设备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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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