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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35484R | 建设单位法人:郑茂楷 |
| 林国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市**县枫亭镇九社村下宅兜36号 |
| 烧结砖改扩建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8.831667 纬度: 25.2550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9 |
| 莆环审仙〔2024〕36号〔2024〕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 |
| 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35484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113401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39180R | 竣工时间:2025-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网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烧结砖18500万块(折标砖)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烧结砖9000万块(折标砖) |
| 本次验收只对现状在用的生产厂区、生产线以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验收,待日后新增生产线及相关附属设施建成后再进行验收,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给料:用取土机将原料运至板式给料机。 ②破碎:大块物料经破碎机粗破碎后,直接进入粉碎机进一步粉碎,产生粉尘和噪声; ③筛分:破碎后的物料再进入滚筛机进行筛分,筛上物返回破碎机继续破碎,符合粒径的物料、沙进入搅拌,破碎粒度控制到≤2mm,筛分过程将产生粉尘。 ④一次搅拌:将经过筛分的物料和工业粉尘、粉煤灰按一定的比例计量后投入双轴搅拌机,加水搅拌,该工序投料时产生粉尘,搅拌时产生噪声。 ⑤陈化:将经加水搅拌后的物料送至陈化室陈化至少72h,陈化的原理及作用是将原料加水浸润,使其进一步疏解,使原料中的水分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迁移,湿润粉料中的每一个颗粒,通过陈化处理,可改善原料的成型、干燥和烧结等工序的技术要求,提高产品质量。陈化过程将产生恶臭。 ⑥二次搅拌:陈化后的混合物料由箱式给料机送均匀给料至双轴搅拌机内,补充水份进行拌合,搅拌过程产生噪声。 ⑦挤出、自动切条、切坯:二次搅拌后的物料经挤出机挤出成型的泥条,直接进入自动切条机内切成一定长度,再直接进入自动切坯机内切成坯块,由切坯机直接送到分坯机上,由分坯机分开一定间隙,采用自动码切码运编组系统实现自动码坯。不合格的砖坯送至搅拌机重新搅拌加工。挤出、切条、切坯产生噪声。 ⑧自然风干:成型的砖坯先通过在风干道上进行自然风干,再进入烘干隧道窑中进行干燥。通过自然风干来降低砖坯含水率,以达到干燥和烧结工序的技术要求。 ⑨隧道窑烘干:码好砖坯的窑车送入干燥窑进行干燥,干燥时间为24~26小时,干燥窑的热源来自隧道焙烧窑的余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隧道窑焙烧时物料燃烧废气(烟尘、SO2、NOx、氟化物)和噪声。 ⑩隧道窑焙烧:干燥好的砖坯随摆渡车进入焙烧窑,烧成周期为27.75小时。产生的不合格砖作为原料重新进行破碎加工,烧结工序主要污染为废气、噪声。 | 实际建设情况:①给料:用取土机将原料运至板式给料机。 ②破碎:大块物料经破碎机粗破碎后,直接进入粉碎机进一步粉碎,产生粉尘和噪声; ③筛分:破碎后的物料再进入滚筛机进行筛分,筛上物返回破碎机继续破碎,符合粒径的物料、沙进入搅拌,破碎粒度控制到≤2mm,筛分过程将产生粉尘。 ④一次搅拌:将经过筛分的物料和工业粉尘、粉煤灰按一定的比例计量后投入双轴搅拌机,加水搅拌,该工序投料时产生粉尘,搅拌时产生噪声。 ⑤陈化:将经加水搅拌后的物料送至陈化室陈化至少72h,陈化的原理及作用是将原料加水浸润,使其进一步疏解,使原料中的水分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迁移,湿润粉料中的每一个颗粒,通过陈化处理,可改善原料的成型、干燥和烧结等工序的技术要求,提高产品质量。陈化过程将产生恶臭。 ⑥二次搅拌:陈化后的混合物料由箱式给料机送均匀给料至双轴搅拌机内,补充水份进行拌合,搅拌过程产生噪声。 ⑦挤出、自动切条、切坯:二次搅拌后的物料经挤出机挤出成型的泥条,直接进入自动切条机内切成一定长度,再直接进入自动切坯机内切成坯块,由切坯机直接送到分坯机上,由分坯机分开一定间隙,采用自动码切码运编组系统实现自动码坯。不合格的砖坯送至搅拌机重新搅拌加工。挤出、切条、切坯产生噪声。 ⑧自然风干:成型的砖坯先通过在风干道上进行自然风干,再进入烘干隧道窑中进行干燥。通过自然风干来降低砖坯含水率,以达到干燥和烧结工序的技术要求。 ⑨隧道窑烘干:码好砖坯的窑车送入干燥窑进行干燥,干燥时间为24~26小时,干燥窑的热源来自隧道焙烧窑的余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隧道窑焙烧时物料燃烧废气(烟尘、SO2、NOx、氟化物)和噪声。 ⑩隧道窑焙烧:干燥好的砖坯随摆渡车进入焙烧窑,烧成周期为27.75小时。产生的不合格砖作为原料重新进行破碎加工,烧结工序主要污染为废气、噪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②脱硫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③污泥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于回用于污泥制砖搅拌工序,不外排。 废气:①1#、2#、3#隧道窑采用钠钙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20m高烟囱高空排放(DA001);4#、5#、6#、7#隧道窑采用钠钙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35m高烟囱高空排放(DA002);②输送、投料、破碎、筛分等产生粉尘:原料喷淋,厂界洒水降尘措施、密闭车间生产。 噪声:选取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门窗隔声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间,集中收集后回用;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②脱硫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③污泥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于回用于污泥制砖搅拌工序,不外排。 废气:①4#、5#隧道窑采用石灰法脱硫除尘装置+35m高烟囱高空排放(DA002);②输送、投料、破碎、筛分等产生粉尘:原料喷淋,厂界洒水降尘措施、密闭车间生产。 噪声:选取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门窗隔声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10m2)。 |
| 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废气,废水处理工艺一样,因本次验收对现状验收,本阶段生产的废气为4#、5#隧道窑废气;因采用片碱和石灰双碱法,会使喷头堵塞,所以废气采用湿法(石灰)脱硫除尘装置,根据废气监测结果,废气能达标排放;产生的一般固废直接放置在原料堆场回收利用,不另外设置一般固废间,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28 | 0 | 0 | 0 | 0.053 | 0.053 | |
| 0 | 0.0264 | 0 | 0 | 0 | 0.026 | 0.026 | |
| 0 | 0.0026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003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79 | 0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21.23 | 0 | 0 | 0 | 0 | / |
| 0 | 0 | 26.48 | 0 | 0 | 0 | 0 | / |
| 0 | 0 | 9.84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磷、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极小,本次验收不对其进行监测 |
| 1 | 湿法(石灰)脱硫除尘装置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中表2及修改单中排放限值要求 | 湿法(石灰)脱硫除尘装置+35m排气筒 | 验收监测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其中东侧临枫园路执行4类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 |
| 1 | 项目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其余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施和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建成后,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建设一间危废间,产生的一般固废直接放置在原料堆场回收利用,不另外设置一般固废间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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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