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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年1-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 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 号)、《****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提前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管理和使用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5〕1号)、《****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 号)精神,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受理、核实、确认、统计工作,收集好相关资金补助申请材料,****财政局审核和上报。在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共14061头,现需发放补助金额共173000元,涉及养殖场户7户(详见附件),现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8月26日18:00前,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农业农村局反映(信函以邮戳到**为准)。
电话:0776-****378
邮箱:****@163.com
地址:**区东笋路4****农业农村局401办公室
附件:**市**区2024年1-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公示表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