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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双华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县双华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四届〔2025〕17号)、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华府常纪〔2025〕10号),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双华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6-441424-04-01-122184)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建设地点:**县双华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美丽通道入口节点、圩镇示范主街、圩镇客厅、绿美生态小公园、美丽河道、农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等“七个一”圩镇示范节点打造,具体包括道路、步道及栈道等路面改造提升约6000平方米,农房外立面整治约3.7万平方米,农房屋檐改造约6000米,河道清淤约2.5 万立方米,广告牌整治200个,“三线”整治2300米,河边栈道**花池、栏杆约3600米,改造农贸市场约350平方米,环境绿植种植约400棵,圩镇城市客厅改造提升1项;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经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核定为3651.98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3146.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8.80万元,预备费用106.37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不足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县双华镇圩镇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建设局、县水务局、****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监管局、****商务局、****分局,**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