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殡葬一体化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殡葬一体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二、变更内容:
1、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3.5信誉要求:对 宛建[2024]73号文件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
现变更为“对宛建[2025]5号文件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
2、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3.9 ****发改委印发的《**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要求,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根据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原“投标人须知 35.****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名”
现变更为“否,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出具评标报告。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 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候选人数量10家,中候选标人排名不分先后。”标书代写
4、原“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发改委印发的**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试行“评定分离”。”
现变更为“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三、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 地址:**县富强路 联系人:连先生 电话:152****3777 |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0422285 地址:**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2212 |
| 3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042033B 地址:**县金河镇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7-****8835 |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者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线上办理,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者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线上办理。 3、无异议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4、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异议前置程序: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6、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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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富强路
联系人:连先生
电话:152****37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示范区****办事处幸福小区13幢202室
联系人:何莹玉
联系方式:150****6072
监督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042033B
地址:**县金河镇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7-****8835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0422285
地址:**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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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