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食品产业园项目智能化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澄清纪要(第01号)
一、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2.2.4商务评分标准中评审项“拟投入团队”第3点的内容做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3、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 ①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1.5分; ②具有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1分; ③具有软件评测师证书的,每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1分; ④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0.5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
3、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 ①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1.5分; ②具有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1分; ③具有软件评测师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1分; ④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0.5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里水食品产业园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清单》中一、前端设备(一)视频监控前端设备4、筒型网络摄像机的第15、16条技术参数。
删除条款原文:
| 技术参数、规格 |
| 15、▲样机内置鳞镜式补光灯,灯杯为半弧形网格鳞片状(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16、▲灯珠朝向与样机照射方向不同,补光灯开启后正面不可见补光灯灯珠。补光灯开启后灯光均匀无波纹、麻点状、条纹状和不规则亮斑。(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
3、招标文件第七章《****里水食品产业园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清单》中二、弱电机房(二)防火墙设备新增条款如下: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规格 |
| 1 |
下一代防火墙 |
21.产品须符合信创要求。 |
| 2 |
全网行为管理 |
21.产品须符合信创要求。 |
| 3 |
日志分析管理 |
21.产品须符合信创要求。 |
| 4 |
杀毒软件 |
20.产品须符合信创要求。 |
4、本项目时间安排调整如下:
本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调整为:2025年8月14日18时00分至2025年9月11日09时30分(**时间,下同);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9月11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本项目开标开始时间调整为:2025年9月11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时间调整为2025年9月11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11日09时30分。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纪要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纪要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纪要”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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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