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区元岗村**村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元京路、元耀街勘察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区元岗村**村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元京路、元耀街勘察和初步设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区元岗村**村改造项目配套道路-元京路、元耀街勘察和初步设计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本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249,498.18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250.00元;工程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9,248.18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提供在**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项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城市次干路 □城市支路 □桥梁单跨≥40米、总长≥100米 ◆排水管管径≥DN600。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建设部关于****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7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如部分地区社保证明显示隔月缴费状态,则提供2025年6月的社保证明)。 标书代写
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3.6 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6.3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个资质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个资质类别的成员单位;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不限制组成联合体单位的家数。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8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标书代写
注:未在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市**区华夏路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楼2711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9月16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标书代写
**市**区华夏路津滨腾越大厦南塔27楼2711
十二、其他
公告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20-****0686
联系地址:**市**区元岗横路16号天汇创意园A栋301室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余乐、曹阳
联系电话:010-****8973/178****9025/157****3717
联系地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
采购方:****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