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焦炉烟气余热脱硫脱硝优化提升项目

审批
江苏-徐州-沛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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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8-26

项目名称 一期焦炉烟气余热脱硫脱硝优化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厂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吴盛海
联系人 曹兴丽 联系电话 159****4777
项目投资(万元) 2260 环保投资(万元) 226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1、1#焦炉配套增设一套风量为80000m3/h的废气回配低氮燃烧系统,用于降低脱硝装置进口氮氧化物浓度; 2、对原有脱硝反应器进行改造,增加催化剂填充量至45m3以上,并更换催化剂; 3、**一套备用SCR低温脱硝装置和脱硝风机,设计风量320000m3/h,采用固定床垂直通道型式,设置4层,3层运行,1层备用,填充催化剂为蜂窝式钒钛系; 4、更换现有余热锅炉,并**1台余热锅炉,两台余热锅炉互为备用,以便余热锅炉检修时,降低烟气温度,保证后续设备安全。 5、新增一套高活性钙基粉状脱硫剂粉仓及喷粉系统,现有碳酸氢纳研磨系统和**钙基脱硫系统互为备用;现有布袋除尘器利旧,更换滤袋及部分部件,**一座35m3脱硫灰仓拆除现有灰仓,增大废灰储存能力。**脱硫系统主要包括烟气系统、脱硫剂储存及输送系统等。 6、项目建成后,两套脱硫脱硝装置互为备用。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执标。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废气采取SCR 脱硫 除尘措施后通过110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固废 环保措施:
1、废催化剂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合规化处置;2、废脱硫灰委托第三方有单位进行合规化处置;3、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定期送至煤场掺配到炼焦煤中;4、废弃的除尘滤袋送至焦炉焚烧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风机采用减振底座,进出口采用软连接。
承诺:**** 吴盛海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吴盛海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4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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