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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合广场1座、2座 |
| 伦教伦常中路以东、**路以南1号地块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改扩建、临时建(构)筑物 |
| 该项目于 2019年9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40********9006号),根据实际使用功能需求对1#住宅、2#住宅及总平面图做出调整,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一、总平面图 原1#住宅更名改为1座(住宅),2#住宅更名改为2座(住宅),住宅及商业平面调整,总图指标作出相应调整。 计容建筑面积:总计容建筑面积由16400.65平方米调整为16398.46平方米,住宅计容面积由15567.06平方米调整为15582.21平方米,商业计容面积由510.37平方米调整为435.50平方米,配套计容面积由277.77平方米调整为262.20平方米,其他计容面积由45.45平方米调整为5.02平方米,公变电房调整至首层,计容面积113.54平方米。 不计容建筑面积:总不计算计容面积由8447.46平方米调整为8269.61平方米,住宅架空层建筑面积由267.98平方米调整为238.41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由8094.72平方米调整为7271.36平方米,屋面不计容面积由84.76平方米调整为0平方米,新增地下商业不计容面积759.84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由24848.11平方米变成24731.71平方米,建筑总基底面积由原来1171.61平方米调整为1191.39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25.42%,总户数由138个调整为114个,绿地面积由1369.34平方米调整为1249.74平方米,绿地率由29.22%调整为26.67%。 调整后指标均能满足规划条件的要求。 二、1#住宅、2#住宅: 1、原1#住宅更名为1座(住宅),原2#住宅更名为2座(住宅)。 2、1座(住宅)和2座(住宅)户型平面调整,相应1座(住宅)首层开闭所平面调整,建筑面积由46.68平方米调整为43.05平方米,2座(住宅)首层设置物业管理、公厕、****社区警务用房平面调整,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53.01平方米调整为50.46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由60.37平方米调整为61.58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由66.07平方米调整为56.61平方米,警务室建筑面积由51.64平方米调整为50.50平方米,首层层高由5.7米调整为5.0米。原地块东南角处垃圾收集点调整至东侧公变电房内侧。 3、原商业屋面非机动车位取消,非机动车设置在1座(住宅)沿街商业西侧、北侧,2座(住宅)的北侧、东侧,非机动车位数量由599个调整为621个,机动车位数量由192个调整为173个。 调整后指标均能满足规划条件的要求。 三、地下室 原二层地下室层数不变,地下车库出入口由2座住宅楼南面调整为2座住宅楼东面,地下室建筑面积由8094.72调整为8031.20平方米,地下室西侧增加商业部分面积759.84平方米,调整后指标均能满足规划条件的要求。 (以上调整详见附图,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
| 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5日 |
| 建设项目现场位置、****分局镇街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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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fszrzy.****.cn/fszyj/sdgs/pqgs/ |
| 公示期间,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书面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信件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如申请举行听证会的,应在公示******局**分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
| **区伦教街道南苑西路1****办事处******局****管理所 |
| ****1283 |
| 528300 |
| hedongran@shunde.****.cn,邮件标题注明“公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材料,请提供《公众意见征询表》(下载网址:http://www.shunde.****.cn/attachment/0/485/485223/****828.doc) 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或影像文件。 |
| ****3899(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 2025/9/5 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