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聘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用人单位
◆项目兑现政策文件依据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贛财社【2019】1号)、******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规﹝2024﹞6号)
◆政策有效时限
长期有效
◆办理条件
1.对在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单位(企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2.岗位范围主要是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和基层管理公共服务岗位。主要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企业后勤服务岗位,如保洁、保安、绿化等岗位;城市(街道、社区)管理服务岗位,如保安、社区治安、交通协管、治安协警、城市管理协管、环境卫生保洁、车辆看管、交通设施维护、园林(****社区综合管理服务类工作。
◆申报材料
一、岗位申请时:具有设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意愿的用人单位,****中心提供下列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单位营业执照);
2.单位简介;
3.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批表;
二、资金申报时,提交下列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选择其一)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工资银行流水等。
4.申请表。
5.单位银行账户;
◆操作流程
1.用人单位申****就业中心审批;
2.****中心将审批同意后报人社局复审通过;
3.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的保险等;
4.用人单位将****就业中心备案,****中心对录用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5.****中心对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电话或现场核查;
6.用人单位按季度提交相关资料申领补贴。
◆行业主管部门
****社会保障局****中心)
◆咨询电话
150****8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