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农业物联网试点工程(粮食生产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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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农业物联网试点工程(粮食生产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县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为确保我县2025年农业物联网试点工程(粮食生产类)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公平公正地筛选实施主体,现就我县公开遴选农业物联网试点工程(粮食生产类)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2025年农业物联网试点工程(粮食生产类)项目》实施主体,全县共计1个。

二、申报要求

1.主体资质明确。要求为县域内规模粮****农场、专业**社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主体;受到省市农业部门表彰的优先。

2.规章制度健全。具有完善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联农带农机制。

3.基础设施完善。具有投入****基地,具备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条件。

4.粮食种植情况。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近几年采用小麦宽幅沟播、玉米增密度等增产技术,粮食单产水平处于全县前列。

5.采集数据管理。采集数据将****数据中心,在**省智慧农业农村平台对应板块汇总分析,指导实施主体具体农业生产经营。

6.其它条件。过去3年中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事件,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损害农民经济利益,被纳入失信名单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主体不得纳入筛选对象。

三、补助方式

筛选对象经评审确定后,安装物联网设备不少于25套,补助标准20万元,按照每套物联网设备补助不超过0.8万元的标准执行。资金主要用于信息采集处理设备、物联传感设备、远程控制设备的购置,管理终端与系统的接入等。

四、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的程序,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报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5年农业物联网试点工程(粮食生产类)项目实施主体。

五、报名须知

申报地址:****一楼112室

联 系 人:刘彩霞

联系电话:0913-****068

申报时间:2025年8月26日起至2025年9月1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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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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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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