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2025年8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088(传真)、0883-****683。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交投巍凤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总承包部5-2项目经理部第一期临建工程建设项目 | **县**镇红塘村 | **** | ******公司 | 本项目混凝土搅拌区设置2条混凝土生产线,由搅拌主机、物料称量、输送、贮存和控制系统组成。建成后年生产30万吨混凝土,每条生产线产能为15万吨/a;钢筋加工区设置切割机、焊机等,年加工钢筋900吨,年加工钢板180吨,年加工工字钢1000吨。 | 1.①有组织:每个简仓仓顶配有1套脉冲反吹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分别由DA001~DA008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项目钢筋、工字钢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9);②无组织:搅拌楼为封闭式的钢架结构,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无组织排放;砂石原料输送皮带加防尘罩,密闭输送:砂石料暂存仓设置于厂房内,砂石装卸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厂区内的地面全部硬化处理,场内道路及时洒水降尘,并每天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标准限值,即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0.5mg/m3。 2.项目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做农肥。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搅拌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根据预测分析结果,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 4.商品混凝土搅拌机及运输车清洗沉渣全部经分离后用于周边铺路,不外排;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除尘器收集的铁粉、切割产生的废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