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610****02203GB00510、610****02203GB00511 | 宗地总面积: | 12789.8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华胥镇G312国道南侧,灞临路西侧,福银高速北侧.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2789.85 | ||||||
| 投资强度: | 4095.048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5BA0026|****125BA0027|****125BA0028 | ||
| 起始价: | 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1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9月28日 | ||||
| 宗地编号: | 610****02203GB00512、610****02203GB00513、610****02203GB00514、610****02203GB00515、610****02203GB00516、610****02203GB00517 | 宗地总面积: | 189192.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华胥镇G312国道南侧,灞临路西侧,福银高速北侧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89192.13 | ||||||
| 投资强度: | 3539.998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93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5BA0029|****125BA0030|****125BA0031|****125BA0032| ****125BA0033|****125BA0034 | ||
| 起始价: | 968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1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9月28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8月27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权益类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8月27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到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权益类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5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9月25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权益类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610****02203GB00510、610****02203GB00511 号地块:2025年09月16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28日 16时00分;
610****02203GB00512、610****02203GB00513、610****02203GB00514、610****02203GB00515、610****02203GB00516、610****02203GB00517 号地块:2025年09月16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28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一:****、610****02203GB00510、610****02203GB00511净用地面积:12789.85平方米(折合19.185亩),地上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不小于12789.85;宗地二:610****02203GB00512、610****02203GB00513、610****02203GB00514、610****02203GB00515、610****02203GB00516、610****02203GB00517净用地面积:189192.13平方米(折合283.788),建筑面积:不小于189192.13平方米; 两宗地按照“标准地”的方式出让;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按照《2022年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市建发〔2022〕62号)执行,由**县住建部门监管落实。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蓝新路7号
联 系 人:雷鹏飞
联系电话:029-****283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