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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局 ****财政局 ****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宿医保秘﹝2021﹞29号)和《****保障局 ****财政局 ****委员会关于推进落实第五批、第五批第二年度及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通知》要求,我局**卫健部门对县域内参****医疗机构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8月26日-31日(5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对医疗机构的书面申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会及时组织复核反馈。
| 国家集采批次 | 医疗机构名称 | 考核等级 | 考核得分 |
| 第五批 | ****医院 | 合格 | 60 |
| ****医院 | 合格 | 60 | |
| 第五批第二年度 | ****医院 | 合格 | 75 |
| ****医院 | 合格 | 75 | |
| 第七批 | ****医院 | 合格 | 75 |
| ****医院 | 合格 | 75 | |
| 考核等级说明:1.考核得分≥90分为优秀; 2.考核得分≥80分且<90分为良好; 3.考核得分≥60分且<80分为合格; 4.考核得分<60分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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