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第四次 厅局长接访日 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开展集中接访活动,欢迎广大群众理性有序信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接访时间
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接访地点及联系电话
****社会保障局****中心。电话:0734-****733。
三、同步开通多个信访渠道
(一)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人社 码上通 表达诉求
同时,还可以登录智慧人社APP、通过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 线上信访 平台表达诉求。
(二)网络问政
通过**人社系统线上线下咨询投诉平台咨询投诉。
(三)12333热线投诉
通过拨打0734-12333热线电话表达诉求。
四、注意事项
(一)来访
1.现场来访。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遵守信访秩序,如实填写信访登记表。多人反映同一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推选出不超过5人的代表反映有关诉求。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请携带身份证和拖欠工资证据资料。
2.非现场来访。可登录 智慧人社 APP、 **人社码上通 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详细描述诉求,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
(二)受理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人应当到有权处理****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以下事项将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
1.三个 不予受理 :①对****机关提出的申诉求决类走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②属于法院、检察院管辖的事项,已经、正****机关****机关法律监督程序处理的事项,不予受理;③对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信访人在****机关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2.两个 不再受理 :①已经复核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反映的,不再受理;②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将转送同级政法部门,由政法部门书面告知不再受理。
****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