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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水东路(旧高铜线至狮山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产城****公司:
报来《关于**市水东路(旧高铜线至狮山路段)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2-440781-04-01-871028)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工业**西组团。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市水东路(旧高铜线至狮山路段)工程位于**市工业**西组团北部,道路呈东西走向,东起旧高铜线,西至狮山路,下穿国道G240,建设总长约2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规划横断面宽度为33m,双向六车道,近期实施横断面宽度为19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四、****政府****中心代建,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总投资14911.44万元。其中,**费9432.85万元,勘察费94.33万元,设计费260.23万元,监理费207.94万元,预备费1104.55万元,其他费用3811.54万元。资金来源:政府统筹,并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
六、批复相关文件:****办公室《**市水东路(旧高铜线至狮山路段)工程项目的复函》(台府办函〔2025〕210号)、****财政局《资金说明调整书》、******局《关于申请**市水东路(旧高铜线至狮山路段)工程用地及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工程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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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局、****环境局**分局、市审计局、****委员会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