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60万吨/年**整合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
| **** | 发布日期2025-08-15 | 文号甘水水保发〔2025〕292号 | ||
| **水利厅 | ||||
****煤矿:
你单位《关于审批的请示》(肃银字〔2025〕4号)收悉。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煤矿60万吨/年**整合改****煤矿、君泰煤矿及外围扩大区整合为一个新的采矿主体,位于**市**县马鬃山镇,为改扩建建设生产类项目。本次**整合**面积7.7757平方公里,设计开采规模提升至6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服务年限为12.66年。主要建设内容为采掘场、工业场地、外排土场、防洪工程、**道路、输电线路工程等。项目范围内总占地面积514.12公顷。建设期挖填土石方总量1421.07万立方米,无借方,弃方1393.03万立方米(排放至1号2号外排土场);建设期剥离砾幕层37.24万立方米,运至临时堆土场堆存,后期全部用于外排土场表面覆盖;生产运行期挖填方总量27004.69万立方米,弃方26943.91万立方米(排放至1号2号外排土场及内排土场)。项目建设总投资44847.1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062.52万元。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工期24个月,计划2025年9月开工,预计2027年8月完工;二期建设计划工期3个月,暂定为2029年4月至2029年6月;三期建设计划工期1个月,暂定为2033年8月。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一期2027年、二期2029年、三期2033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14.12公顷。其中:水土保持已验收范围面积56.51公顷,一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220.23公顷,二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97.95公顷,三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9.43公顷。
(四)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78%,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87%。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六)同意排土场设置方案。1号外排土场为现有外排土场扩大面积,2号外排土场为新增,总占地面积234.77公顷,均为平地型排土场。生产期第七年达到内排条件,转为内排土场排放方式。后续要根据排土场地形、堆渣方式、堆渣容量和水文地质条件等,进一步深化设计,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安全,确保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危害。
(七)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总投资2157.9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640.65万元(其中:一期308.32万元、二期277.13万元、三期55.20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砾幕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强化弃渣调配及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设计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水利厅****水务局、****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依规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省水利厅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省水利厅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水利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水利厅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七、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务(水保)部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做好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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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