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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5年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开发改〔2025〕26号)文件规定的企业。
二、申报对象
在我县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统计、依法纳税的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除外)、服务业个体工商户。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根据政策文件内容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准备好申****发改局****中心。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共性材料
**县2025年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材料(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
在申报享受政策年度期限内有重**全生产事故、偷税、恶意欠缴税费、存在环境污染、被**部门刑事立案的当年不予享受,存在欠税(含缓缴)、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的,暂缓兑现奖励资金。在现代服务业****办公室通知三个月内仍未清缴税款、完成信用修复,取消兑现奖励资金。
五、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收回补助奖励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涉****机关依法处理。
2.申报地址:**县**南路2****发改局)A楼409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展中心,电话:0570-****597。
附件:**县2025年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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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