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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700MA51NANW89 | 建设单位法人:杨计友 |
| 杨卓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高新区****岸联检综合用房5楼4号 |
| **港吉树作业区#J11~#J12泊位码头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2-G5532-货运**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 **港吉树作业区 |
| 经度:111.81623 纬度: 21.7257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13 |
| 阳环建审〔2021〕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0-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2034 |
| 126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700MA51NANW8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702MA4UX3LQ61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公司 |
| 914********894838E | 竣工时间:2024-07-1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725YOzL0 |
| 干散货、件杂、多用途码头 | 实际建设情况:干散货、件杂、多用途码头 |
| 没有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2个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水工结构按照5000吨级设计船型设计)。设计年吞吐量为220万吨/年,其中件杂货40万吨/年、矿建材料160万吨/年、集装箱2 万TEU/年。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2个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水工结构按照5000吨级设计船型设计)。设计年吞吐量为220万吨/年,其中件杂货40万吨/年、矿建材料160万吨/年、集装箱2 万TEU/年。 |
| 没有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集装箱 重箱:集装箱船←→多用途门机←→集装箱拖挂车(内集卡)←→集装箱正面吊运车←→重箱堆场←→集装箱正面吊运车←→集装箱拖挂车(外集卡); 空箱:集装箱船←→多用途门机←→集装箱拖挂车(内集卡)←→空箱堆高机←→空箱堆场←→空箱堆高机←→集装箱拖挂车(外集卡)。 (2)矿建材料 散货船→多用途门机→移动式接料漏斗→自卸汽车→ 堆场→ 单斗装载机→自卸汽车(外运)。 (3)件杂货 杂货船←→普通门机←→ 牵引车+平板车←→ 轮胎式起重机/叉车←→ 堆场←→轮胎式起重机/叉车←→牵引车+平板车(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1)集装箱 重箱:集装箱船←→多用途门机←→集装箱拖挂车(内集卡)←→集装箱正面吊运车←→重箱堆场←→集装箱正面吊运车←→集装箱拖挂车(外集卡); 空箱:集装箱船←→多用途门机←→集装箱拖挂车(内集卡)←→空箱堆高机←→空箱堆场←→空箱堆高机←→集装箱拖挂车(外集卡)。 (2)矿建材料 散货船→多用途门机→移动式接料漏斗→自卸汽车→ 堆场→ 单斗装载机→自卸汽车(外运)。 (3)件杂货 杂货船←→普通门机←→ 牵引车+平板车←→ 轮胎式起重机/叉车←→ 堆场←→轮胎式起重机/叉车←→牵引车+平板车(外运)。 |
| 没有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水:项目码头和堆场人员生活污水、堆场初期雨水等废水,在****工业园****处理厂管网接入本项目前,****处理站处理后一部分用于道路酒水抑尘及绿化。 废气:码头、引桥、道路应采用酒水车定时酒水,减小二次扬尘的产生;堆场应使用中水喷酒系统定时酒水,减少运输及装卸作业产生的扬尘。 固废:隔油池油渣和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工作人员产生的垃圾以及厂区垃圾,由垃圾运输车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堆场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通过雨水处理设施合格后回用于场地降尘和绿化。初期雨水处理设施采用预沉+PH调节+净化(包括混凝反应、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0m3/h。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后回用于场地降尘和绿化。生活污水工艺采用生物处理法(调节沉淀—生物处理—二次沉淀—消毒—污泥处理—**),处理规模为30m3/d。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雨水汇入同一个**池,目前处理后尾水全部回用于道路洒水及绿化,暂没有剩余****处理厂。 废气: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对道路、堆场洒水抑尘,减少了污染物产生,降低了工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固废:生活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存储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没有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完成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手续(备案编号:441726-2025-0012-L) |
| 没有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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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初期雨水处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较严者 | 堆场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通过雨水处理设施合格后回用于场地降尘和绿化。初期雨水处理设施采用预沉+PH调节+净化(包括混凝反应、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0m3/h。 | 监测2天,每天4次 | |
| 2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较严者 | 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后回用于场地降尘和绿化。生活污水工艺采用生物处理法(调节沉淀—生物处理—二次沉淀—消毒—污泥处理—**),处理规模为30m3/d。 | 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除尘措施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水喷淋除尘 | 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限值 | 选用了低噪声设施设备,采取了减振措施。 | 监测2天,昼夜各一次 |
| 1 | 隔油池油渣和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建设1个1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存储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1 | (1)建设单位应和渔业**主管部门协商进行生态补偿及修复。补偿与修复方法主要有人工放流等措施。为了缓解和减轻本工程对所在海域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的不利影响,建议采取人工放流当地生物物种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方式。一般在工程完成后3年内,在工程所在海域实施人工放流,以补充渔业**的损失。 (2)在本工建设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制定严格的《海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尽量减小各种施工船舶(如疏浚船、起重船、打桩船等)对周边码头、航道往来船舶的影响。这样,将可把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海域通航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的程度。 | (1)待项目正常运营后3年内开展生态补偿及修复。 (2)严格按照《海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
| 1 |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 企业已完成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手续(备案编号:441726-2025-0012-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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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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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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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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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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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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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