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一章 采购公告
****公司2025年中绿康桥项目电梯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QWY-WZB-FZB-25-098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采购。
2. 采购范围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及概况 |
采购范围 |
计划工期要求 |
备注 |
| 2025年中绿康桥项目电梯检测服务 |
**市**区大件路白家段623号 |
**中绿康桥27台电梯的电梯检验服务。 |
计划:2025.****.05-2025.****.31 |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特殊主体,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的规定,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所列违法行为。
(5****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应答人不****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所有采购文件及其电子版的版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不得转让。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下午18:00时(**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https://bidding.****.com,使用谷歌浏览器,下同)注册(新用户)、报名,并在报名资料审核确认后下载采购文件。
4.2.1报名的具体流程:登录平台→顶部点击采购项目管理→项目清单→选择批次→投标管理→在线提交报名材料→报名审核,具体操作参照首页-投标指引。
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应答文件上传等操作问题请联系:0531-****0777。
应答人应在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应答人注册请登录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注册流程”“投标指引”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应答人注册账号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注册账号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2.2应答人应妥善保管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因账号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5.首次应答报价文件的提交
5.1应答报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应答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将电子应答文件递交(上传)至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具体要求如下。标书代写
5.2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递交(上传)要求:电子应答文件提交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命名格式为包X-应答人全称-首次应答报价文件。必须在不可编辑PDF电子版应答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公章。标书代写
应答人在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填写的不含税总报价、税率、含税总报价等必须与报价文件完全一致。
为避免各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递交失败,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尽量提前、错时递交您的应答文件。
5.3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将应答报价文件递交(上传)至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答人不予受理。不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递交应答报价文件及应答报价文件的修改文件。标书代写
5.4应答人在递交(上传)电子版应答文件前,须自行检查确认该电子版应答文件内容可读。
5.5本批次应答报价文件以电子签章的不可编辑PDF电子版应答文件为准。
5.6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绿发电子商务平台(https://bidding.****.com,使用谷歌浏览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招标文件上传、签章(支持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任意位置签署)、加密等操作问题请联系:0531-****0777。
中招互连APP移动CA办理、印章制作(含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印章授权、扫码使用等问题,请联系400-****-4230,24小时紧急联系电话138****2717。电子标服务
地址:**市**区****营销中心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方式:023-****7137
电子邮件:****@qq.com
本采购文件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25年08月
附件1:
投标报名审查文件
1.投标报名文件的编制要求
1.1应答人按照资格要求提供相关审查资料。(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1.2报名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报名审核
2.1采购人可以要求应答人提交采购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2应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名不予审核通过:
| 序号 |
情形事项 |
具体规定 |
| 1 |
不良行为 |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
| 2 |
应答人资格要求 |
不满足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应答人专用资格要求的。 |
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凡资格业****公司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应答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应资质文件、资格业绩证明等文件不予认可。
附件2:
******公司
电梯检验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项目名称:**中绿康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公司办公楼
目 录
第六章 考核标准 7
第七章 违约责任 8
第八章 附则 9
附件二: 62
附件五: 67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 方 :
办 公 地 :
授 权 代 表:
联 系 电 话:
乙 方 :
办 公 地 :
授 权 代 表:
联 系 电 话:
第二条 甲方系****中****公司及委托方,乙方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验机构核准证,《电梯检验机构》项目****公司及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委托的**中绿康桥的电梯检验服务工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条 本合同范围
本合同范围是指本合同包括的正文内容条款、合同附件及**过程中双方根据需要作出的本合同的补充约定,以上部分均是本合同有效内容。
第四条 服务范围及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电梯检验服务范围为:**中绿康桥的电梯检验服务项目。
2. 乙方为其所提供检验服务的电梯出具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及使用标志的发放,并在检验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交甲方存档。
3.电梯检验数量共计 27台,乙方进行检验服务项目、电梯数量等以**市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反馈的数据为准或见附件一。
4.乙方根据电梯检验到期的情况,提前30日向所在项目发出检验通知,告知检验的电梯数量及楼栋。
5.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向甲方出具检验报告原件。
6.乙方免费协助甲方办理需特检院检测的电梯资料。
第三章 委托服务期限和承包方式
第五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5 年 月 日至 2025年 12月 31 日止。如遇甲方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小区、营销中心、办公楼等),甲方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则本合同自甲方退出管理区域之日起终止。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乙方对该管理区域电梯不再承担电梯检验服务责任。
第六条 承包方式
甲方以业务外包的方式委托乙方对上述区域按合同约定提供专项服务。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方式第七条 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费
1. 电梯共计27 台:
1.1电梯检验费单价为基准价格的 折,合计不含税金额为¥ 元(大写: ),税率为 %,增值税金为¥ 元(大写: ),预估总价为¥ 元(大写: ),上述金额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费用明细详见附件一)。
第八条 费用支付方式
1.采用月度支付形式,具体付款详情见附件二,乙方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度费用确认函,甲方自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评估,出具服务评估报告,评估意见中包括付费的意见。该评估报告交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甲方按照评估报告中双方确认的付款金额付费。
2.电梯检验费用不包含专项评估费用,如出现专项评估项,在对应月度付款中进行支付,支付前需经双方书面签章确认。
3.乙方应在双方确认付费金额后一周内向甲方开具并交付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交给甲方。延期提交导致甲方付款不及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工作人员催促后,乙方仍无法按时提供发票的,导致甲方工作人员被内部考核审计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每次500元。
4.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所指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包含增值税税款及其他税费。
5.乙方所开具发票应当包含具体金额、盖具增值税发票专用章、开具时间、汇总开票具体规定等内容,确保发票无瑕疵。
6.甲方收取发票并抵扣的行为,不视为甲方对乙方履约行为的确认。
7.因甲方原因导致发票遗失,乙方应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乙方应当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凭证或重新开具发票确保甲方能够抵扣相应进项税额;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9.因发票存在瑕疵或违法违规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如果存在假发票、虚开发票等严重违法情形时,乙方应按照发票金额的3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0.双方税务信息:
| 甲方名称: |
乙方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行: |
开户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银行账户有变更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通知等原因造成延迟付款,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责任。
第五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检验义务,发出检验通知或提出建议。
2.甲方为委托特种设备的所有权者或受托人,****政府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委托本合同事项具有决定权。
3.****检验所需资料,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4.乙方及其人员行为影响甲方安全生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活动并撤换电梯检验人员。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技术规范关于检验现场准备工作及现场安全的规定。
6.甲方负责提供电梯使用登记证、电气原理图、液压系统原理图、
安装使用维保保养说明书、监督检验和上次检验报告。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指派其工作人员 作为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其本人在与乙方的工作联系中的所有签字、承诺、确认及对帐均视为得到乙方的特别授权,无需另行出具委托。
2.乙方派出检验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不少于提前30日的通
知及检验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
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现场检验。
4.履行法律、法规中关于检验机构在特种设备检验中应尽义务的规定。
5.乙方及其派出人员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甲方现场安全防护人员工作指令。
6.保守甲方秘密,不得将甲方提供资料和有关信息用于非检验目的。
7.当认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影响乙方安全时,应及时与甲方协调处理,若甲方拒不配合,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消除影响。
8.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中报告出具时效或双方约定时效向甲方出具报告。
9.按照有关规定将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报告设备所在地****管理部门。
10.乙方对甲方电梯进行现场检验时,甲方应派遣或协调维保人员配合乙方现场检验工作。
11.乙方在检验过程中造成乙方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权利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2.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因乙方未按时提交书面
报告造成的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保密义务
13.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工作文件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一切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3.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商业机密、文件资料及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13.1.2不得将上述商业机密、文件资料及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13.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甲方签订本《服务合同》的事实及信息予以披露或用于宣传,基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除外。
13.2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工作文件及相关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
13.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3.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1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工作场所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改进措施。
15.乙方不得将合同工作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
的全部损失。
第六章 考核标准第十一条 考核细则
1.甲方管理人员到现场抽检检验服务内容,若发现一项不合格项,则从乙方当季度应收电梯检验服务费中扣除500元。电梯检验标准见《附件五》。
2.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证件上岗(电梯检验-DTY,DT-1),如有违反,按照1000元/人/次进行考核。
3.因乙方检验未尽义务严格检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及风险,所产生相关处罚赔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检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应将自检合格报告,轿厢使用标志等相关报告,****中心,如未在检验合格5个工作日内提交,按照每台每日300元进行考核。
5.乙方在检验到期前30天,****中心、分公司进行书面告知,如因乙方未进行提前30天告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现场总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2.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乙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全年总费用10%的违约金。
3.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由甲方依法承担责任;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若因乙方检验不当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依法承担责任;若双方都有责任的,****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果各自依法承担其相应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做好撤场准备,在接到甲方书面撤场通知后第3日内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的资料完好无损的移交给甲方,如有损坏,乙方应予补齐后撤场,如不能补齐的则按实际补办发生价格赔偿损失。在撤场前乙方应继续全面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乙方擅自撤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本合同约定总费用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如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2.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争议无法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的处理均受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策的管辖。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如本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则由其负责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本合同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以下本合同附件和双方签约人注明明确意见的附件均为与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附件一:《电梯检验明细表》
附件二:《服务月评估表》
附件三:《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四:《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附件五:《电梯检验标准和要求》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 地址: |
地址: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Email:/ |
Email:/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税号: |
税号: |
附件一:电梯检验明细表
2025年电梯检测清单
| 电梯位置 |
电梯数量(台) |
楼层站数 |
每台年检费用(元) |
年检费用合计(元) |
折折扣价 |
| 住宅 |
5 |
18 |
|||
| 住宅 |
2 |
19 |
|||
| 住宅 |
20 |
20 |
|||
| 合计(其中税率 %),按特检院官网公布的电梯检测信息为准,最多控制在27台,按中标折扣率据实结算。 |
|||||
附件二:《电梯检验服务月评估表》
电梯检验服务月评估表
| 项目 |
部门 |
||||||
| 供方 |
评估时段 |
||||||
| 供方物资/服务质量情况: 服务情况综述 一、 (主要要包括评估期间供方轻微不合格项 项,重大不合格 项,客户投诉 次,供方是否及时整改,整改后验证情况等。) 二、 设备检验实施情况: 三、 不合格项主要问题点: 四、 重大不合格项: 五、 顾客投诉主要反映: 六、 不合格项、投诉产生原因分析: 下月针对性工作重点: |
|||||||
| 乙方签字 |
甲方审核 |
甲方审批 |
|||||
| 日期 |
日期 |
日期 |
|||||
附件三: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对乙方单位的特种检验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设备检验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设备检验作业人员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工作。
二、工作现场安全管理
1、工作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承担由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损失。
2、工作现场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工作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并组织力量扑救。
4、工作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等区域
5、工作现场配备消防器材、照明设备,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反商业贿赂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为保证双方**的公正、公**公开,避免经济往来和履约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给双方利益造成的损害,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期间(含洽谈期),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乙方及其属下以及与乙方存在利益关系第三方以各种名义进行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现金作为回扣、手续费(或好处费)。
2、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同时也不准在乙方及其属下以及与乙方存****公司兼职。
3、参加任何乙方及其属下以及与乙方存在利益关系第三方的吃请玩乐等娱乐活动。
4、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负责人或主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023-****7137)并配合受理部门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索要、收受乙方财物的甲方人员,除交出财物、退还费用外,触犯《中华人民**国刑法》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乙方有义务将此协议相关内容告知属下人员,并对相关人员提出要求,保证其在与甲方**期间,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如给予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账外暗中”回扣、手续费,影响甲方按合同约定履行正常的监督检查。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管理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合同评审过程中,如果乙方为达到竞标成功的目的,私下与甲方人员达成不正当协议,贿赂甲方人员,一经发现,甲方及其属上级部门有权单方解除为履行完的合同,没收全部回扣款、追究甲乙双方涉事人员法律责任;同时,乙方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四、甲方或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索要、收受,或乙方工作人员给予各种“账外暗中”财物、回扣、手续费而未制止并通报对方,知情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电梯检验标准和要求
(一)直梯标准和要求
| 序号 |
检验代码 |
检验项目编号及名称 |
| 1 |
**** |
使用资料 |
| 2 |
通道及照明 |
|
| 3 |
机房通道门及警示标志 |
|
| 4 |
井道照明 |
|
| 5 |
进入底坑的措施 |
|
| 6 |
底坑设施和装置 |
|
| 7 |
*A1.2.2.4 |
缓冲器 |
| 8 |
极限位置限制装置 |
|
| 9 |
主开关 |
|
| 10 |
断相、错相保护功能 |
|
| 11 |
接地保护措施 |
|
| 12 |
门旁路装置 |
|
| 13 |
*A1.2.3.5 |
门回路监测功能 |
| 14 |
*A1.2.3.6 |
制动器状态监测功能 |
| 15 |
紧急电动运行控制 |
|
| 16 |
*A1.2.3.8 |
紧急和测试操作屏 |
| 17 |
*A1.2.3.9 |
紧急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 18 |
驱动主机停止装置 |
|
| 19 |
曳引轮绳槽(带槽) |
|
| 20 |
*A1.2.4.3 |
制动器 |
| 21 |
*A1.2.4.7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 22 |
钢丝绳 |
|
| 23 |
包覆带 |
|
| 24 |
悬挂装置端部固定 |
|
| 25 |
补偿装置 |
|
| 26 |
异常伸长保护措施 |
|
| 27 |
*A1.2.5.6 |
非金属材质反绳轮 |
| 28 |
旋转部件防护装置 |
|
| 29 |
轿顶停止装置 |
|
| 30 |
轿厢安全窗 |
|
| 31 |
轿厢安全门 |
|
| 32 |
对重(平衡重)块 |
|
| 33 |
轿厢照明及通风 |
|
| 34 |
轿厢语音播报系统 |
|
| 35 |
轿厢护脚板 |
|
| 36 |
*A1.2.7.1 |
门间隙 |
| 37 |
玻璃门防拖曳措施 |
|
| 38 |
*A1.2.7.3 |
门再开启保护装置 |
| 39 |
*A1.2.7.4 |
门的运行与导向 |
| 40 |
*A1.2.7.5 |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 |
| 41 |
*A1.2.7.6 |
紧急开锁 |
| 42 |
*A1.2.7.7 |
门的锁紧与闭合 |
| 43 |
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 |
|
| 44 |
*A1.3.1 |
应急救援试验 |
| 45 |
*A1.3.2 |
平衡系数测试 |
| 46 |
A1.3.3 |
轿厢超载保护装置试验 |
| 47 |
*A1.3.4 |
轿厢(运载装置)限速器—安全钳试 验 |
| 48 |
*A1.3.5 |
对重(平衡重)限速器—安全钳试验 |
| 49 |
*A1.3.6 |
缓冲器试验 |
| 50 |
*A1.3.7 |
轿厢(运载装置)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试验 |
| 51 |
*A1.3.8 |
轿厢(运载装置)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试验 |
| 52 |
*A1.3.11 |
曳引能力试验 |
| 53 |
*A1.3.12 |
125%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 |
| 54 |
A1.3.13 |
运行试验 |
| 55 |
A1.3.14 |
噪声测试 |
(二)扶梯检验项目
| 序号 |
检验代码 |
检验项目编号及名称 |
| 1 |
A2.1.1 |
使用资料 |
| 2 |
A2.2.1.1 |
照明 |
| 3 |
A2.2.1.2 |
接地保护措施 |
| 4 |
*A2.2.1.3 |
主开关 |
| 5 |
*A2.2.1.4 |
停止开关 |
| 6 |
A2.2.1.5 |
旋转部件防护措施 |
| 7 |
A2.2.1.6 |
工作制动器状态监测功能 |
| 8 |
A2.2.1.7 |
手动盘车装置 |
| 9 |
*A2.2.1.8 |
驱动链电气安全装置 |
| 10 |
*A2.2.1.9 |
检修控制装置 |
| 11 |
A2.2.2.1 |
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处的照度 |
| 12 |
A2.2.2.2 |
出入口区域 |
| 13 |
*A2.2.2.3 |
出入口防护装置 |
| 14 |
*A2.2.2.4 |
防护挡板 |
| 15 |
A2.2.2.5 |
扶手带距离 |
| 16 |
*A2.2.2.6 |
连续输送保护 |
| 17 |
*A2.2.2.7 |
检修盖板与楼层板 |
| 18 |
*A2.2.2.8 |
梳齿与梳齿板 |
| 19 |
*A2.2.2.9 |
紧急停止开关 |
| 20 |
A2.2.2.10 |
铭牌与标志 |
| 21 |
*A2.2.3.1 |
扶手装置 |
| 22 |
A2.2.3.2 |
扶手带速度监测装置 |
| 23 |
*A2.2.3.3 |
防爬装置 |
| 24 |
*A2.2.3.4 |
阻挡装置 |
| 25 |
*A2.2.3.5 |
防滑行装置 |
| 26 |
A2.2.3.6 |
护壁板间隙 |
| 27 |
*A2.2.3.7 |
围裙板与梯级、踏板间隙 |
| 28 |
A2.2.3.8 |
围裙板防夹装置 |
| 29 |
A2.2.3.9 |
围裙板防夹开关 |
| 30 |
A2.2.4.1 |
梯级、踏板(胶带) |
| 31 |
*A2.2.4.2 |
梯级、踏板下陷保护 |
| 32 |
*A2.2.4.3 |
梯级、踏板缺失保护 |
| 33 |
*A2.2.4.4 |
非操纵逆转保护 |
| 34 |
*A2.2.4.5 |
驱动元件保护 |
| 35 |
*A2.2.4.6 |
距离伸缩保护 |
| 36 |
*A2.3.1 |
运行试验 |
| 37 |
*A2.3.2 |
扶手带运行速度偏差试验 |
| 38 |
*A2.3.3 |
空载制停距离试验 |
| 39 |
*A2.3.4 |
附加制动器试验 |
附件3:
技术规范书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绿康桥的电梯检验服务,招标范围明细如下:
负责 **中绿康桥的电梯检验服务。
二、电梯检验服务地点
中绿康桥:**市**区大件路白家段623号
三、检验要求
3.1招标方所有电梯在检验到期前1个月,投****服务中心、分公司取得有效沟通,确认检验时间及检验数量;
3.2电梯检验包含了报告费、检验费、人工费、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全部费用;
3.3电梯检验合格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报告;
3.4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现场检验检测;
3.5履行法律、法规中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应尽义务的规定;
3.6 遵守招标方安全管理现场工作制度;
3.7 投标方应安排1名专职联系人,为招标方提供电梯检验服务,根据招标方各项目电梯检验需求按约定时间前往现场进行检验工作;
3.8 不得将招标方提供资料和有关信息用于检验检测以外的用途;
3.9 按照有关规定将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告知招标方;
3.10 按相关规定,电梯检验、自行检测分离实施,电梯第2、3、5、6、8、10、12、14年开展电梯检测,检测工作委托投标方据实开展,具体每月应由投标方检测的电梯清单,以**市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反馈的数据为准,由投标方将具体待检电梯明细提前一个月传到招标方指定联络人处。
3.11招标方法定检验的电梯(需特检院检测的电梯),如在检验过程中遇到困难,投标方需帮助招标方协调处理。
四、检验标准依据
投标方依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TSG T7008-2023《电梯自行检测规则》、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 T700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5《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进行检测。
五、服务内容及承诺
4.1 投标方提供电梯检验服务,以确保电梯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稳定运行。
4.2如因投标方检验工作原因导致影响电梯正常检验使用,投标方应在检验到期前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保证使用,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4.3检验合格后,投标方应提供电梯的检验合格证明,所检验的电梯在检验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招标方。
4.4 ****检验所需流程以及报告领取确认,每月对投标方检验服务时效和报告出具时间进行评估作为付款依据。
4.5 电梯数量共计、27 台,投标方检验时间、项目及电****研究院官方网站信息为准,如有未尽事宜招标方发函告知。
六、服务时间
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七、承包方式
招标方以业务外包的方式委托投标方对上述区域按合同约定提供专项服务。
八、结算方式:按月度支付
按合同要求进行月度结算,实行后付费,上月度末26日至当月度末25日为一个周期。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及数量确认后,投标方提供发票、检测合格报告等作为付款附件进行申报结算。
附件一、电梯检验标准和要求
(一)直梯标准和要求
| 序号 |
检测项目编号及名称 |
|
| 1 |
**** |
使用资料 |
| 2 |
通道及照明 |
|
| 3 |
机房通道门及警示标志 |
|
| 4 |
井道照明 |
|
| 5 |
进入底坑的措施 |
|
| 6 |
底坑设施和装置 |
|
| 7 |
*A1.2.2.4 |
缓冲器 |
| 8 |
极限位置限制装置 |
|
| 9 |
主开关 |
|
| 10 |
断相、错相保护功能 |
|
| 11 |
接地保护措施 |
|
| 12 |
门旁路装置 |
|
| 13 |
*A1.2.3.5 |
门回路监测功能 |
| 14 |
*A1.2.3.6 |
制动器状态监测功能 |
| 15 |
紧急电动运行控制 |
|
| 16 |
*A1.2.3.8 |
紧急和测试操作屏 |
| 17 |
*A1.2.3.9 |
紧急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 18 |
驱动主机停止装置 |
|
| 19 |
曳引轮绳槽(带槽) |
|
| 20 |
*A1.2.4.3 |
制动器 |
| 21 |
*A1.2.4.7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 22 |
钢丝绳 |
|
| 23 |
包覆带 |
|
| 24 |
悬挂装置端部固定 |
|
| 25 |
补偿装置 |
|
| 26 |
异常伸长保护措施 |
|
| 27 |
*A1.2.5.6 |
非金属材质反绳轮 |
| 28 |
旋转部件防护装置 |
|
| 29 |
轿顶停止装置 |
|
| 30 |
轿厢安全窗 |
|
| 31 |
轿厢安全门 |
|
| 32 |
对重(平衡重)块 |
|
| 33 |
轿厢照明及通风 |
|
| 34 |
轿厢语音播报系统 |
|
| 35 |
轿厢护脚板 |
|
| 36 |
*A1.2.7.1 |
门间隙 |
| 37 |
玻璃门防拖曳措施 |
|
| 38 |
*A1.2.7.3 |
门再开启保护装置 |
| 39 |
*A1.2.7.4 |
门的运行与导向 |
| 40 |
*A1.2.7.5 |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 |
| 41 |
*A1.2.7.6 |
紧急开锁 |
| 42 |
*A1.2.7.7 |
门的锁紧与闭合 |
| 43 |
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 |
|
| 44 |
*A1.3.1 |
应急救援试验 |
| 45 |
*A1.3.2 |
平衡系数测试 |
| 46 |
A1.3.3 |
轿厢超载保护装置试验 |
| 47 |
*A1.3.4 |
轿厢(运载装置)限速器—安全钳试 验 |
| 48 |
*A1.3.5 |
对重(平衡重)限速器—安全钳试验 |
| 49 |
*A1.3.6 |
缓冲器试验 |
| 50 |
*A1.3.7 |
轿厢(运载装置)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试验 |
| 51 |
*A1.3.8 |
轿厢(运载装置)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试验 |
| 52 |
*A1.3.11 |
曳引能力试验 |
| 53 |
*A1.3.12 |
125%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 |
| 54 |
A1.3.13 |
运行试验 |
| 55 |
A1.3.14 |
噪声测试 |
(二)扶梯检验项目
| 序号 |
检测项目编号及名称 |
|
| 1 |
A2.1.1 |
使用资料 |
| 2 |
A2.2.1.1 |
照明 |
| 3 |
A2.2.1.2 |
接地保护措施 |
| 4 |
*A2.2.1.3 |
主开关 |
| 5 |
*A2.2.1.4 |
停止开关 |
| 6 |
A2.2.1.5 |
旋转部件防护措施 |
| 7 |
A2.2.1.6 |
工作制动器状态监测功能 |
| 8 |
A2.2.1.7 |
手动盘车装置 |
| 9 |
*A2.2.1.8 |
驱动链电气安全装置 |
| 10 |
*A2.2.1.9 |
检修控制装置 |
| 11 |
A2.2.2.1 |
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处的照度 |
| 12 |
A2.2.2.2 |
出入口区域 |
| 13 |
*A2.2.2.3 |
出入口防护装置 |
| 14 |
*A2.2.2.4 |
防护挡板 |
| 15 |
A2.2.2.5 |
扶手带距离 |
| 16 |
*A2.2.2.6 |
连续输送保护 |
| 17 |
*A2.2.2.7 |
检修盖板与楼层板 |
| 18 |
*A2.2.2.8 |
梳齿与梳齿板 |
| 19 |
*A2.2.2.9 |
紧急停止开关 |
| 20 |
A2.2.2.10 |
铭牌与标志 |
| 21 |
*A2.2.3.1 |
扶手装置 |
| 22 |
A2.2.3.2 |
扶手带速度监测装置 |
| 23 |
*A2.2.3.3 |
防爬装置 |
| 24 |
*A2.2.3.4 |
阻挡装置 |
| 25 |
*A2.2.3.5 |
防滑行装置 |
| 26 |
A2.2.3.6 |
护壁板间隙 |
| 27 |
*A2.2.3.7 |
围裙板与梯级、踏板间隙 |
| 28 |
A2.2.3.8 |
围裙板防夹装置 |
| 29 |
A2.2.3.9 |
围裙板防夹开关 |
| 30 |
A2.2.4.1 |
梯级、踏板(胶带) |
| 31 |
*A2.2.4.2 |
梯级、踏板下陷保护 |
| 32 |
*A2.2.4.3 |
梯级、踏板缺失保护 |
| 33 |
*A2.2.4.4 |
非操纵逆转保护 |
| 34 |
*A2.2.4.5 |
驱动元件保护 |
| 35 |
*A2.2.4.6 |
距离伸缩保护 |
| 36 |
*A2.3.1 |
运行试验 |
| 37 |
*A2.3.2 |
扶手带运行速度偏差试验 |
| 38 |
*A2.3.3 |
空载制停距离试验 |
| 39 |
*A2.3.4 |
附加制动器试验 |
附件4:
2025年中绿康桥项目电梯检测服务项目
报价明细
单位:元人民币
| 序号 |
电梯数量 (台) A |
楼层站数 |
检测次数 |
含税检测单价 (元/次/台) B |
检测单价下浮率 (%) C |
下浮后检测单价 (元/次/台) D=B(1-C) |
下浮后含税总价 (元) E=AD |
| 1 |
5 |
18 |
1 |
1138.50 |
|||
| 2 |
2 |
19 |
1188.00 |
||||
| 3 |
20 |
20 |
1237.50 |
||||
| 合计 |
/ |
/ |
/ |
||||
1.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2.单价包干,据实结算。服务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
应答人(盖公章):
日期:2025年08月 XX日
三、应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首次应答截止时间前提出并上传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相应位置的澄清函,要求采购人予以澄清。
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首次应答截止时间前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以书面形式(数据电文)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1日上午9:40分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上午11:40分
2.报价次数:2次
3.每次报价时间范围:60分钟
4.应答人应按照要求填报应答总价,并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报价文件。
4.采购人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向应答人发出报价通知,要求应答人进行一轮或多轮报价。采购人在最终报价通知时明确该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应答人最终报价提交后生效并在应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最终报价在应答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和变更。
6.对于应答人未能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交,或者书面明确不参与后续或最终报价的,以其最后一轮提交的有效报价为准。
7.报价流程全部通过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在线开展,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五、在报价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的合格应答人不足3家(不含本数)时,应终止采购。
六、存在以下情形,予以否决:
| 序号 |
情形事项 |
具体规定 |
| 1 |
报价超限 |
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应答人的应答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 |
| 2 |
应答报价 |
多轮报价过程中,应答人后一轮报价高于其前一轮报价的,经采购人同意进行供货范围或技术方案调整导致的除外。 |
| 3 |
法定否决 |
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 |
| 4 |
应答报价 |
****委员会报价修正的。 |
七、存在以下情形,****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则进行修正,经应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如应答人不接受调整,将按照否决进行处理。
(1)应答总价与清单合价不一致时,以两者低的为准。
八、推荐原则
1.成家单位数量:推荐1家。
2.推荐原则:按照最终报价排序进行推荐预成交供应商:一是报价低的排序在前;二是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当税率不一致时,以不含税总价为准。
3.****委员会直接定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