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2013-2014年部分未建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所涉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甘肃-武威-古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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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2013-2014年部分未建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所涉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项目为**县2013-2014年部分未建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该项目所涉及地块分别位于**县**镇、古**、裴家营镇、大靖镇、**滩镇、**镇、海子滩镇、黄花滩镇、直滩镇(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根据《****政府****财政局等单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古政发(2020)196号)文件,其中调查地块大靖镇为财税所空闲办公用地,面积为2603平方米(约合3.9亩);****政府空闲办公用地,面积为2921平方米(约合4.38亩),****中学空闲教育用地,面积为4570平方米(约合6.85亩);****政府空闲办公用地,面积为4700平方米(约合7.05亩);****政府空闲办公用地,面积为2959平方米(约合4.44亩);****政府空闲办公用地,面积为1628平方米(约合2.44亩)。上述大靖镇、**滩镇、**镇、海子滩镇、黄花滩镇和直滩镇调查地块土地用途均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依据《****环境局古******局关于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的通知》(武环古发(2022)36号)文件精神,“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经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后分析,大靖镇、**滩镇、**镇、海子滩镇、黄花滩镇和直滩镇不参与此次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工作,其余**镇、古**和裴家营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工作。上述地块经《****政府关于**县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甘政自然资发〔2021〕65号)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政府关于**县2013- -2014年部分未建成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古政土建发[2021]13号)文件精神,将上述地块按划拨方式供应,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鉴于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需要依照国家现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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