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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市财政局 ****保障局 市乡村**局关于印发《****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的通知)(遵教体发﹝2023﹞14号)的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部门复核等程序,现将我县符合学费补偿资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8月3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务****服务中心反映,匿名信电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5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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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