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2025-2028年互联网专线传输链路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期采购内容为采购300条互联网专线,保证前端设备接入汇聚平台网络通畅运行。
二、直接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
| 采购包 | 运营商 |
| 采购包1 | 中国****公司****公司 |
| 采购包2 | ****公司****公司 |
| 采购包3 | ****集团****公司****公司 |
三、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总部《****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塔〔2024〕284号)规定中第4款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4.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客户单位需求网络**仅有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其中仅有移动网络**的站址传输链路须采购移动,其他两家同理,为保证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传输链路须无缝连续,故延用原运营商链路。
符合总部文件中对直接采购的规定,因此建议采用直接采购的采购方式。
因此建议本次采购邀请供应商为:
| 采购包 | 运营商 | 点位涉及地市 | 备注 |
| 采购包1 | 中国****公司****公司 | 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 | 传输**唯一性 |
| 采购包2 | ****公司****公司 | 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 | 传输**唯一性 |
| 采购包3 | ****集团****公司****公司 | 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 | 传输**唯一性 |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1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湘西自治州**市吉凤街道经****服务中心5楼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省**市**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
联系人:刘强
电话:131****5008
电子邮箱:****@139.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