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物资(肥料)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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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物资(肥料)采购询价公告

2025-08-27 10:44:47

**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物资(肥料)采购

询价公告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委托,对该单位拟实施的“**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物资(肥料)采购”(招标编号:****)进行询价采购,现对本项目发布询价公告。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物资(肥料)采购

(三)采购项目及内容:

序号

采购物资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kg)

金额(元)

交货地点

备注

种类

产品名称

1

肥料

复**

质量执行标准:GB/T 15063-2020;总养分(N+P2O5+K2O)≥25%; N-P-K:13-5-7;规格:40kg/袋。

36000

kg

1.75

63000.00

项目实施乡镇

遴选示范主体3个,每个以物化补助3万元,其中;补助复**2.1万元,补助尿素0.9万元。

2

尿素

质量执行标准:GB/T2440-2017、Q/YTH 35-2022;含氮量≥46.2%,聚谷氨酸≥60mg/kg,粒径0.85-2.8mm;规格:40kg/袋。

10800

kg

2.50

27000.00

项目实施乡镇

合计


46800



90000.00



(四)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五)采购预算价:90000.00元

(六)质保期:符合现行行业规定及要求。

(七)交货期:根据生产节令,按采购方实际通知要求完成供货。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再做协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二)投标人应为具有产品检验报告或出产合格证。

(三)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四)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请申请人于2025年08月27日上午09:00时至2025年08月29日17:00,在****(**华屹小区) 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产品检验报告或出产合格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出席);

5、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注: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询价文件,提交一套装订完整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报名单位应先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报名资料完整无误后再前往现场报名。

(二)询价文件售价:600元/项目,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 下 午15:00时。标书代写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华屹小区)。

(三)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

询价文件如有变更,以公告方式通知。

六、注意事项

递交报价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

(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产品检验报告或出产合格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出席);

(五)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六)已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

七、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下午 18:00 时以前。

(二)金额:900.00元(人民币玖佰元整)。

(三)形式:现金或转账。

(四)退还形式:退还给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理处

银行账号:241********005175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与本项目有关的公告和通知将在“**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请各申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各申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

地 址:**县**镇凤宁路

联 系 人:段有康

联系电话:135****7434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县城华屹小区22栋1单元101室

联 系 人:何荣旺

电 话:159****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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