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宝峰35千伏配电化变电站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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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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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宝峰35****电站**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8-27 09:23

****宝峰35****电站**工程已于2025年7月20日经《****政府关于****宝峰35****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811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征收土地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

用于****宝峰35****电站**工程项目建设。

二、批准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及面积

**县新添镇庙岗村12组,面积合计0.2595亩。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文件执行。

(二)被征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文件执行。

(三)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按照《****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4〕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征收时间及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为征收时间节点,以实际调查核实的安置农业人口数为准,按照《******保障厅 ****财政厅 ******厅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采取养老保障方式予以安置。

五、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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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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