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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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20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沥青拌和站项目、**县年产6万吨钢结****基地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沥青拌和站项目

**省黔南州**县上司镇盖寨村

****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黔南州**县上司镇盖寨村,地理坐标东经:107度30分3.252秒,北纬:25度34分42.586秒,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本项目租赁独****公司****采石场现有工业场地和办公区,租****办公室均属于闲置状态。本项目在工业场地空地设置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在现有办公生活区进行办公。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m2,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和生产线1条,并配套的环保设施,年产沥青混凝土3万吨。《****采石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4月17****保护局批复(独环审〔2017〕65号),2022年12月31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3万元,占总投资的10.66%。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作业面和道路适时洒水抑尘,在运输过程中采取洒水、篷布遮盖、限速限载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采石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家肥使用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周边道路的抑尘洒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对强噪音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隔声隔挡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并且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时间,不得在22:00~次日6:00施工;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废石废砖等用于场地平整及道路填坑,废金属、废包装****回收站,不能利用的废物****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部分回填,剩余表土堆****采石场后期复垦用土不外运。

(2)施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进行收集,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设置一条沥青混凝土拌和生产线,项目砂石料烘干工序燃料为重油,砂石料烘干、提升、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风机引入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沥青加热、搅拌及出料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引入一套电捕焦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本项目设置一个导热油锅炉,其燃料为柴油,柴油燃烧产生废气经集气管道引至8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烟气排放标准。

(4)本项目堆料场采取全封闭式措施,皮带输送时采用彩钢全封闭,粉料筒仓产生的粉尘经小型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沥青罐呼吸废气和油罐呼吸废气通过自由通风扩散。厂区安排专人定期清扫路面,保证路面清洁,适时地洒水进行抑尘,运输车辆进出应过车辆清洗池。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依****采石场隔油池和化粪池(10m3)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采石场车辆清洗沉淀池(1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初期雨水在本项目周边依据地形设置截排水沟,依托采石场初期雨水收集池(80m3)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内抑尘洒水等,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分区防渗要求如下表:

本项目分区防渗一览表

防渗区

防渗区域

采取的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

危险废物暂存间、油罐区、沥青罐区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2mm厚HDPE膜

防渗,渗透系数≤10 -10cm/s。

一般防渗区

烘干系统、沥青拌和系统、车辆清洗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办公区化粪池、隔油池等。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简单防渗区

其他区域

一般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器、厂房隔声、加强场内车辆管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油罐和沥青储罐定期清理产生的废物、废导热油、废机油、废焦油和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暂存间(10m2),暂存除尘器废弃布袋,****收购站。

(3)除尘器收尘灰经加湿器处理后储存于排废回收池中,****采石场矿山进行回填和复垦。沉淀设施泥渣定****采石场矿山进行回填和复垦。

(4)沥青渣指定专人在沥青滴漏处和拌和残渣泄漏处用专用的容器接装,将其回收利用。

(5)矿粉仓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流至罐体内继续进入生产,不外排。

(6)废石料送回堆料场暂存,****采石场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

(7)生活垃圾经专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及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县年产6万吨钢结****基地项目

**省黔南州****社区开发区人才公寓南侧

**远****公司

**清山水****公司

本项目位于****社区开发区人才公寓南侧,为**项目,根据项目已取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项目一期建设厂房22700m2,建设年产3万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生产线一条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厂房7420m2,建设年产3万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生产线一条、办公综合楼1600m2及配套设施。因厂房实际面积过大,项目业主拟优化生产线,建设三条各2万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生产线,其中一期建设厂房建设两条生产线,二期厂房建设一条生产线,建成后项目占地面积,产能均不发生变化。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5万元,占总投资的0.64%。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备安装施产生的施工扬尘,以及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通过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设备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等措施,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10m3)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依托周边已建公厕如厕,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噪声、设备安装和调试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围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其中土石方全部回填,表土用于绿化覆土。****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点堆存处置。包装材料应进行分类堆放,可再利用部分进行**化利用,不可利用部分与员工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处理。废油漆桶和废机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切割粉尘

本项目切割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采用数控火焰切割。一期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一期切割工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期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二期切割工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焊接粉尘

本项目焊接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进行焊接。一期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一期焊接工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期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二期焊接工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打磨粉尘

本项目打磨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一期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一期打磨工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期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二期打磨工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喷漆废气

本项目喷漆原料使用水性油漆,一期、二期厂房均设置一个独立的全封闭负压一体化烘干喷漆房。一期喷漆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通过一期喷漆工序设置的漆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期喷漆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通过二期喷漆工序设置的漆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切割、焊接、打磨工序逃逸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密闭厂房,自然沉降,定期清扫等措施,确保逃逸产生的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相关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各防渗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加强对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收集后,妥善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焊接机、抛丸机和风机等设备运营产生的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以及边角料、收集粉尘,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以及边角料、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公司。员工产生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设以及管理。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10m2)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废机油、危废暂存间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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