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年加工1500吨米粉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社区涟邵地质队生活区
3.建设单位: ****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项目概况:年加工1500吨米粉建设项目位于****社区涟邵地质队生活区,属于**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办公室)、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公用工程(给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形成年加工1500吨米粉的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的1.1%。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
(1)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
本项目使用1台0.5t/h天然气全预混蒸汽发生器供应蒸汽,采用天然气燃料,天然气用量为40m3/h,日工作时间为4小时,年工作300天,则天然气年用量为4.8万m3/a。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是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中附录F 中燃气工业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本项目使用的天然气为一类气,根据《天然气》(GB17820-2018),一类气总含硫量≤60mg/m3,本次环评按最大60mg/m3进行计算。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风量为730m3/h的引风机引入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
污水处理设施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菌股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会产生恶臭废气,污染物主要是NH3、H2S,其恶臭量受污水量、BOD5负荷、DO、污泥量及堆存量、气象特征等多种因素影响较大。由于污水处理规模小,加上使用封闭式污水处理系统,为此,恶臭气体逸出量极少,无组织排放后经周边大气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表7 锅炉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燃气锅炉的二氧化硫和颗粒物均不需要处理,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本项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是推荐的可行性技术,废气治理措施可行。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造成大气污染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米粉生产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以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
2.1源强分析
(1)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共7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参照**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员工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则用水量为0.35m3/d(105m3/a)。排污系数以0.8计,则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8m3/d(84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孙水。
(2)米粉生产废水
根据前述水平衡分析,米粉生产废水包括洗米和浸泡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1431米、面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工艺名称为“洗米+浸泡+磨浆+蒸皮+成型+水洗”时生产废水中各污染物的产污系数如表4-6。因本项目无水洗工艺,查阅相关资料和类比同类项目后确定,水洗工艺废水产生系数为3.5吨/吨产品。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吨/吨产品。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孙水河。
(3)蒸汽发生器排污水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可知,蒸汽发生器用水量为2t/h,每年用水量为600t,每天定期排污,污水排放量为0.16t/d,48t/a,废水经一体化处理后排****处理厂。
(4)纯水制备浓水
本项目纯水主要用于蒸汽发生器用水,纯水用水量约为600t/a,使用自来水进行纯水的制备,纯水的产生比例为70%,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00d,因此项目纯水制备过程自来水的使用量为857m3/a。浓水产生量为257m3/a,用于车间地面清洗补充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孙水河。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3.1噪声源强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磨浆机、搅拌机、蒸汽发生器和米粉生产线等,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可有效控制噪声影响。经类比《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附录A常见噪声源及其声功率级,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声功率级约为60~75dB(A),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昼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项目运行后厂界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均能达标。
3.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这些噪声源经相应的降噪措施处理后通过建筑物门窗、墙壁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将会大幅度地衰减。具体可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1)合理布局:项目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部,通过厂房隔声和加装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可使其噪声源强降低20dB(A)以上。
(2)选择低噪声设备:项目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3)隔声、减震:建设单位根据噪声产生的性质可分为机械运动噪声,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分别采用了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了降噪处理。通过安装减震垫或者隔声门窗来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
(4)强化生产管理: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经上述治理措施后,可满足保护操作工人的身心健康需要,加上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能够做到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处理站污泥。废包****物资部门;废膜交厂家回收;****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原则,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5年8月20日至8月26****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加工1500吨米粉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环境局**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30;0738—****01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