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事处,相关经营主体: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5〕20号)文件要求,****牧场******社项目资金400万元,现就项目实施要求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牧场******社等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养殖成本,促进奶业新型经营主体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资金补助对象和标准
补助对象为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符合我县奶畜养殖发展规划等相******社****牧场。其中奶牛养殖主体需取得养殖备案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积极配合奶业监管监测工作,优先支持开展疫病净化或生产性能测定的奶牛养殖主体;奶山羊****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确定。具体按照奶牛每头补助不超过500元,奶山羊每只补助不超过300元执行,单个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农业农村局结合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确定,鼓励主体自有投入。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主要支持升级种植养殖设施装备,重点包括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及养殖设施装备升级改造,支持与奶畜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饲草料收储,推进饲草料**本地化开发利用,加强提升标准化水平的挤奶、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兼顾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支持应用先进生产技术,重点包括精准饲料营养、选种选配、健康养殖、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和环境控制等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智能化数字化技术与奶畜养殖融合发展,鼓励通过社会化服务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原则上不支持单纯扩大养殖规模的建设内容。
请符合条件的相关养殖主体积极报名,报名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纸质申请书(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尚斌 联系电话:****3549 131****7888
地 址:****畜牧兽医股(302室)
起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9月2日,过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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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